参考资料及案例
香港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向德国某供应商(以下简称“OBI”)供应普通钢材和高强度钢材。2015年,公司与OBI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了一套供货及货款支付协议,根据协议,公司继续向OBI供货,OBI在支付一定金额的资金占用费用后,将货款延期支付,延期支付上限为500万欧元,协议期满后,OBI应向公司全额支付欠款。为了保证支付上述货款,OBI被要求抵押其自有土地,并在德国土地登记簿上将土地抵押登记在公司的第一位。一方面,公司获得了OBI的独家供货权,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应收账款的资金使用成本;另一方面,OBI保证以优惠的价格采购,双方一拍即合,实现了双赢。
上述协议安排顺利进行至2020年初,OBI因资金安排希望提前结清上述应付账款。在确保应收账款顺利收回的前提下,公司委托我们团队解除了上述土地抵押登记。
团队首先协助客户与OBI就上述协议终止后的采购要求(包括最低采购量和采购金额、未达标的违约金等)签署了框架协议,之后协助客户签署了应收账款结算协议和解除土地抵押登记协议,并根据德国法律签发了相关文件。
确保客户成功收回应收账款的关键因素是土地担保权。在德国,根据《德国土地登记条例》(Grundbuchordnung)第29条的规定,所有涉及土地的事项都必须由当地律师进行公证。公司正式任命并授权我们团队选定的德国公证人,并以德国公证人的名义设立了一个 Escortaccount,由德国公证人、公司和OBI共同管理。在OBI付款并确认收到上述款项后,经明确授权的德国公证处获准向德国土地登记处申请撤销公司的第一抵押权。在此基础上,第三方被公司批准登记为新的抵押权人。
此外,由于涉及跨境交易,需要各类官方证明。然而,由于受Covid-19疫情影响,公司董事无法前往香港办理公证。为了克服这一障碍,我们团队重新安排了公证程序:首先,公司母公司委托当地公证处(江苏省丹阳市),在当地公证处完成当面签字;然后,根据德国法律,对上述经过公证的交易合同进行双重认证(合法化)。在疫情期间,通过普通程序完成双重公证的过程十分缓慢,可能需要一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为了抓紧时间,我们团队安排专人到外交部进行认证,再到德国驻华领事馆进行认证;最后,委托香港公证律师对董事签署的合同文本、公司存续证明(公证其最新的公司登记簿)、授权人等进行公证。
公证结束后,在团队的协调下,德国公证律师提前与德国土地登记处沟通解除抵押事宜,OBI安排将款项打入收款账户,德国律师确认款项到账后与公司协商申请解除土地抵押,最终于2020年11月解除抵押登记。
通过制定无缝衔接的交易流程和签署法律文件为交易保驾护航,最终实现客户的商业目标,这需要一支了解中德两国不同文化、交易习惯和法律制度异同的律师团队,通过境内外律师的通力合作才能顺利完成。同时,公司提升了在OBI的供应商地位,锁定了自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5年的最低采购量,OBI获得了未来5年的优惠采购价格。